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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CVTECVTE(SZ:002841)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 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 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 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