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的日常业 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 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经理人员,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 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