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8598714000 名 称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147 分 类 湖南证监局 2 0 2 3 年 1 0 月 2 7 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0万元至360万元。2023 年3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净 利润为-750万元至-500万元。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 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40万元。你公司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 与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23年3月29日业绩预告 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 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