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威星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小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