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