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晖电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SMSSMS(SZ:002857)2023-12-11 10:1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