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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履职期间依法规范运作,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2、同意提名蔡俊权先生、李恺先生、吴宏先生、王依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奕鹏先生、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3、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