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 W2 座 1004-05 室 电话:010-58116099 传真:010-58116099 关于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Email:Recher@bjrecher.com 二〇二三年十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法律意见书 致: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