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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002876Sunnypol(002876)2023-12-08 12: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及程序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