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 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 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 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 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整改方案。上述事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