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前置审议情况及独立意见
2、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博 通商、大博国际拟对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事项进行修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拟变更的承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当时有效的《意见》要求 作出,有关法律法规未对减持比例进行明确规定,相关减持比例系参考市场案例自 愿作出。拟变更的承诺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承 诺,亦不属于承诺人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 经审核,我们同意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对原承诺的修改合法合规,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肖伟、林琳、王艳艳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