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听取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