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章程 | 新章程 | | --- | ---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 | (一)项至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 |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 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 |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 |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 |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 |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 |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