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 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人。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东莞铭普光 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 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董事 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 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