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5) 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6)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前述第四条与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如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