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汉坤(证)字[2023]第 33874-5-O-2 号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9 层 100738 电话:(86 10) 8525 5500;传真:(86 10) 8525 5511 / 8525 5522 北京 上海 深圳 香港 海口 武汉 新加坡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汉坤(证)字[2023]第 33874-5-O-2 号 致: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就发行 人本次发行事宜已分别出具《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