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对《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 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 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 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增加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