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有关方面的 资料: (一)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重大 项目、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 本情况等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3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 案。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