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1 / 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