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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FenglongFenglong(SZ:002931)2023-10-30 10: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监督职能,提高董事 会监督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司 管理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三分之二的委员必须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 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 作背景。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