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锋龙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FenglongFenglong(SZ:002931)2023-10-30 10: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应当积极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 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