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