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