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3,832.1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1〕10 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确认。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