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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002932eDiagnosis(002932)2023-12-11 08:04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