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至 2024 年 2 月 4 日,上述专项账 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昂利康 本次变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