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 规定,光大证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在认真审阅 公司董事会《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18 年 11 月 28 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4,68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4,684.66 万元。 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 首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