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 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 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郑春燕(签字): 马腾(签字): 方勇(签字): 2023 年 11 月 9 日 经认真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仔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