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 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