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长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