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五方光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股票回购 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0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00543-00009 号 致: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湖北五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方光电")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