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美 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美包装")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嘉美包装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 号)核准,嘉美包 装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 元,扣除 发行相关费用 14,964,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