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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的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减 持不超过 9,590,391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嘉美食品包装(滁 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