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3、对不能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的董事和监事,除按章程规定予以免职外, 同时停止支付未履职期间的薪酬或津贴; 4、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职 务 年薪 津贴 备 注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监事会主席 48 专职,按月计发 监事、职工监事 10 兼任、随同岗位工资按月计发 1、公司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实行固定薪酬或津 贴,不与经营业绩挂钩,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岗位确定薪酬,不领取津贴; 3、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薪酬,有助于公司坚定 达成中短期战略目标和实现各期经营目标; 4、每年年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管理制度和当年经营业绩确 定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