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2022〕 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 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三)变更后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