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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972Keanda(002972)2023-12-06 10:5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 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