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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BojayBojay(SZ:002975)2024-04-28 08:1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 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