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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CheerssonCheersson(SZ:002976)2024-04-11 14:1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含会计专业人士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