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证券时 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 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该公告载明 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 关事项,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1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世琦律师、张琳钰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