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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YUSSEN GROUPYUSSEN GROUP(SZ:002986)2023-09-15 11:2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时,其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主业的跨越增长凝聚团队力量,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 期价值创造,树立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