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 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状况决定。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 年。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后 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9 亿元, 该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36.7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宇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