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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YUSSEN GROUPYUSSEN GROUP(SZ:002986)2024-03-07 10:24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 京 西 安 深 圳 海 口 上 海 广 州 杭 州 沈 阳 南 京 天 津 菏 泽 成 都 苏 州 呼和浩特 香 港 武 汉 郑 州 长 沙 厦 门 重 庆 合 肥 宁 波 济 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088 号 致: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