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174 号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宇新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本鉴证报告仅供宇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