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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 束及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