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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