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后,现就《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 营所需,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贞智、杨德明、蒋元海 签署日期: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