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_申请人回复意见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 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 或"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 函〔2024〕13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函》"),根据审核函的相关要求,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 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核查意见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 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2 | 问题一: | | --- | | 4 |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标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2022 年和 2023 年研发费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