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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东吴证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 七月 1-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 或"公司")的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东吴证券")担任华亚智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3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函》")的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对审核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出具《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 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