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明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 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 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 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