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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 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